□? 陳立勇
???? “廉政”一詞最早出現在《晏子春秋·問下四》:廉政而長久,其行何也?其反義詞為“腐敗”。社會腐敗之風,固然與某些官員的思想、道德和作風有關。然而,如果腐敗之風屢禁不止,愈反愈烈,這就與制度高度相關了。“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,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,甚至會走向反面”。因此,就廉政工作而言,能否“曬”出來,使之更透明一點,也是刻不容緩的。
眾所周知,“曬”是需要陽光的,而陽光正好可以驅散天空中的陰霾,哪怕是月光,也會有“疑是地上霜”的感覺。曬總比不曬好,曬多總比曬少好,因此,何不將企業領導的年薪、工資、收入等問題,配偶、兒女、親屬的工作情況、工作調動等問題,企業事務等予以公開化。讓人有比較,能夠從中辨別真偽(廉否?貪否?)。這樣做,就如同安裝了一對“電子眼”,讓大家看的清清楚楚,明明白白,少冤枉一個好人,早明確和鎖定一個貪心不足的人。
對我們的相關檢查監督機制而言,包括工資、獎金分配等問題,采取“曬”的方式,也會大有益處的。陽光是消除細菌(貪腐)的好“東西”,那縷縷的陽光照射進來,它會穿透“小金庫”,讓其無處藏匿,它會消除獎金分配的“暗箱操作”,將截留獎金的問題徹底的清除掉。當然也會甄別和剔除各種“小道消息”,以凈化人們的聽覺環境。
當然曬也分“兩大塊”,究竟如何“曬”、“曬”多少、怎么“曬”,制訂出更具體、更有操作性的準則;另一方面也說明,只有精確、明細、曉白的材料、數據,才更便于讓群眾領悟、貫徹。那么,領導開支應怎么“曬”才會一目了然,有一個理念是需要申明的,那就是,要“創造條件讓民眾批評和監督”,有關部門要設定“答疑”程序,誠懇回答民眾對預算的批評和疑問,做到有“曬”有答,有“曬”必答,而不是一“曬”了之,那樣就不值一“曬”了。
|